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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介绍

【本科】法学(广开)

来源:本网发表日期:2025-11-17 14:47:00

()广东开放大学

法学本科(专升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30101K)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适应国家法治和广东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具有较高法学修养,掌握系统法律知识,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街道乡镇等从事法律实务与研究工作,尤其能够在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机构中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等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教育层次、学制和修业年限

本专业的教育层次为专科起点本科(专升本)。

学制2年,最低修业年限为2.5年。获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学历的人员可注册专业学历学习。

获得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或技工学校以上学历的人员可注册单科课程学习。

三、培养要求

(一)素质要求

1.思想品德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身心素质: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3.文化素质:具有良好的文化修养。

4.专业素质:具有法律逻辑思维和思辨能力,具备法律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具有解决法律问题的应变能力和服务能力,具有法律纠纷的调解能力和解决能力。

(二)知识要求

1.基础知识

具备基本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理论和基本素养,同时具备管理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基本知识,具有一定的外语口语和阅读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和网络的知识,具有利用计算机和网络及时、准确地获得信息、传播信息的能力,以及利用计算机实际获取各种教学资源和知识的能力。

2.专业知识

本专业要求学生掌握法学基本原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政策,系统掌握我国法律实务工作的一般处理程序,能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法律事实,能够调解和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法律纠纷。

(三)能力要求

1.基本能力

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方面的素养,具有较强逻辑思维应辩能力和良好的人际交往和合作能力。

2.职业能力

1)具备较强的法律思辩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能熟练处理法律关系基本实务,具备从事法律事务的咨询、应对的实际工作能力;

2)具备法律法规的理解、解释能力,能够准确陈述法律事实;

3)具有较强人际交往和社会适应能力,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应答法律咨询并提供法律服务;

4)具有独立获取知识和独立处理基层工作中突发事件的能力;

5)具备较强的写作能力,能够制作各种法律文书;

6)具备寻找甄别法律证据的能力,能够调查取证、审查认定证据和运用证据处理日常法律纠纷;

7)具有独立地根据法律关系的性质准确适用法律解决法律争议案件的能力;

8)具备文字记录、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的能力;

9)了解法学的前沿理论和学科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3.自主学习和网络学习能力

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掌握上网学习的技巧和方法。

(四)职业资格证书

通过学习使得学生具备可考取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能力,具体包括的职业资格证书如下:

1  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一览表

书名称

颁证机构

技能等级(或知识技能)

配套课程

劳动关系协调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三级

劳动合同法

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法

劳动仲裁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级

劳动合同法

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法

学生获得规定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以免修相应课程:获得劳动关系协调师和劳动仲裁员证书,可免修劳动合同法、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法。

四、主干学科

主干学科是法学。

五、专业核心课程

劳动合同法、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法、社会保障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国际私法。

六、课程体系

(一)知识、能力结构及支撑课程


2  知识、能力结构及支撑课程一览表

类型

内容描述

支撑课程或活动

综合基础知识

政治理论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A)、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A)、形势与政策

一般应用技能

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英语(B)、广东开放大学学习指引(A)

专业基础知识

法律基础知识

中国法律史、商法、合同法、物权法

重要法律知识

社会保障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国际私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电子商务法

跨学科基础知识

社会学概论、劳动心理学、个人与团队管理(本)、

人力资源管理、社会调查与方法(本)、经济学基础

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

职业技能

劳动合同法、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法、集体谈判与集体合同、劳动关系理论与实务

实操训练

以案说法、毕业论文

(二)课程结构体系

3  专业课程结构体系一览表

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

必修课与选修课

理论教学比例%

实践教学比例%

合计

必修课比例%

选修课比例%

合计

70%

30%

100%

83%

17%

100%

(三)课程模块设置

1.思想政治课一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A、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A)。

2. 思想政治课二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形势与政策

3.公共基础课

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广东开放大学学习指引(A)。

4.专业基础课

中国法律史、商法、物权法、合同法。

5.专业核心课

劳动合同法、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法、社会保障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国际私法。

6专业(职业)拓展课

电子商务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集体谈判与集体合同、劳动关系理论与实务、以案说法、劳动心理学、社会学概论、社会调查与方法(本)、经济学基础、中国当代政治制度、个人与团队管理(本)、人力资源管理。

7.通识课

中国的社会与文化数学大观

8创新创业

网络创业理论与实践、大学生创业基础、大学生创业导论。

9.综合实践

毕业论文。

10.补修课

法理学、宪法、法律职业伦理、法学概论。

七、课程说明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本课程2学分,36学时。

本课程是广东开放大学本科专业开设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本课程重点讲授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历史进程,充分反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帮助学生系统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基本原理,坚定在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

2.中国近现代史纲要(A)

本课程3学分,54学时。

本课程是广东开放大学本科专业开设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本课程主要讲授中国近代以来抵御外来侵略、争取民族独立、推翻反动统治、实现人民解放的历史,帮助学生了解国史、国情,深入领会历史和人民是怎样选择了马克思主义,选择了中国共产党,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

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A)

本课程3学分,54学时。

本课程是广东开放大学本科专业开设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本课程着重讲授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帮助学生从整体上把握马克思主义,正确认识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

4.大学英语(B)

本课程4学分,72学时。

本课程是广东开放大学所有本科专业开设的公共基础课。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英语语法知识,运用日常生活常见情景中的基本交际用语,阅读中等难度的一般题材的简短英文文字材料,将难度适中的英文句子翻译成中文,能够书写简短的应用文。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Internet(互联网)、CollegeLife(大学生活)、LifeStyle(生活方式)、Economy(经济)、Environment(环境)、Film(电影)、Fashion(时尚)、Science and Technology(科技)。要求学生能利用语境猜测生词在句中或文章中的意义,能用快速阅读的方法找出文章中主题大意,了解主题会话背景,掌握主要会话句型,能运用所掌握的英语知识开展职业所需的涉外业务活动。

5.计算机应用基础

本课程4学分,72学时。

本课程是广东开放大学所有本科专业开设的公共基础课。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使学生了解代计算机系统的基本概念,掌握微型计算机操作系统的基本使用方法,了解并掌握文字编辑、电子表格、电子演示文稿、网络使用、多媒体等软件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了解信息安全的知识。

6.广东开放大学学习指引(A)

本课程1学分,18学时。

本课程是广东开放大学本科所有专业开设的公共基础课。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让学习者熟悉广东开放大学网络教学平台,学会使用网络教学平台提供的学习资源和学习工具,掌握完成学习任务的方法,实现课程和专业学习;了解广东开放大学学生相关事务与管理规定,利用广东开放大学提供的学生支持服务,完成所选专业的学习。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以学生完成广东开放大学专业学习的必备知识为课程内容主线,辅以必要的学习技能和终身学习素养知识。具体以学生在读期间的学习周期(注册、就读准备、选课、课程学习、准备毕业、毕业)为时间轴,展现以下内容:就学流程及学校提供的相关服务、网络教学平台及学习工具的使用介绍、实现专业及课程学习的要素介绍,毕业阶段的事务与管理规定介绍,在此过程中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学习技能和终身学习素养,使学生初步具备利用现代远程技术在广东开放大学进行顺利学习的能力。

7.中国法律史

本课程3学分,54学时。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比较系统全面地了解中国法的文化历史背景、特质、发展规律,为深化法学理论和部门法的研究提供法史基础,并尽可能地思考中国法的现状与其历史传统之间的承传扬弃关系,探寻中国法走向近代化过程的得与失。

本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中国自夏朝开始各朝代的法律制度。

8.商法

本课程3学分,54学时。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通过对商法中一些基本内容、基本理论以及主要观点的讲解,让学生了解该领域的研究现状,了解我国有关现行立法之得失,进而提升学生的商法基本素养,为其他课程的学习奠定较为扎实的基础。

本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主要从商法的独立性、商主体和商行为的视角对商法的价值、商法的概念、商法的历史演进、商法的基本原则、商法的渊源、商法的独立性、商法的调整对象、商法的立法模式、商法的体系、商主体制度与商行为制度等商法基础理论问题,进行了系统的探讨和研究。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掌握商法基本原理及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票据法等知识,熟练地应用商法理论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明确商事法律的基本原理和实务问题,特别是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一系列重要的组织制度和交易制度。

9.物权法

本课程3学分,54学时。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理解和掌握物权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掌握并运用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共有、相邻关系、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邻地利用权)、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等各项具体物权制度的理论和法律的基本规定,提高解决司法实践问题的能力,为学习民商法系列课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课程打好扎实的基础。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物权法的教学内容分为五大部分:(1)物权法的一般原理:包括物权的概述、物权效力、物权变动、物权保护和物权的基本原则;(2)所有权部分:包括所有权的基本原理、不动产所有权、动产所有权、共有理论;(3)用益物权部分:包括用益物权的基本理论、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土地承包经营权;(4)担保物权部分:包括担保物权概述、抵押权、质权、留置权;(5)占有制度:占有概述、占有的取得与消灭、占有的效力和保护。

10.合同法

本课程 3学分,54学时。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主要使学生系统掌握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规则以及我国合同法的基本法律规定,并能够运用合同法基本原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合同与合同法概述、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违约责任、买卖合同、其他转移财产的合同、完成一定工作或提供劳务的合同、技术合同、中介服务合同等。

11.劳动合同法

本课程4学分,72学时。

本课程是法学专业的专业必修课,是专业核心课中的职业证书课程。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本门课程着力培养学生劳动法律法规的职业思维能力和职业行为习惯。通过本门课程学习,使得学生具备劳动合同法律基本知识和职业素养,自觉准确运用劳动合同法律知识解答各种劳动合同问题,学会在工作岗位中建立与单位之间的良好的关系,熟练运用劳动法律分析和处理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各种劳动合同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劳动合同法概述、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特别规定、劳动合同实施的监督检查制度、劳动合同法律责任。

12.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法

本课程4学分,72学时。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使学生通过学习,充分了解哪些是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以及如何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劳动人事争议,同时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具备劳动法律基本素养和劳动法律思维习惯,在生活中能够准确应答各种劳动人事争议咨询,在工作中能够恰当地处理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并懂得选择合适的法律途径处理各种劳动人事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课程的教学内容:劳动争议处理概述、劳动争议仲裁组织机构、劳动争议协商与和解制度、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劳动争议诉讼制度、事业单位人事争议处理。

13.社会保障法

本课程4学分,72学时。

本课程教学目的:是使得学生具备社会保障法律基本知识和职业素养,自觉准确地运用社会保障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解答各种社会保障问题,学会在工作岗位中建立与用人单位、社会各部门之间的良好关系,熟练运用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分析和处理与用人单位、社会各部门之间发生的社会保障关系问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运用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做好管理岗位和相关工作。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包括社会保障基本理论、社会保障法基本理论、社会保险与社会保险法、养老保险法、医疗保险法、工伤保险法、失业保险法、生育保险法、社会保险的跨地区转移与接续、社会保险法律责任和争议处理机制、社会救助法等。

14.经济法

本课程3学分,54学时。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该课程以讲授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为核心内容,讲求理论性和应用性的结合,既注重理论知识的系统性、全面性,又注重经济法具体制度及其实际应用的讲解,使学生系统地、准确地理解和掌握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具体法律制度及其相应的规范,并能够在实践中灵活地运用,分析和处理各种实际事务问题。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学生学习完本课程,应达到如下要求:了解经济法调整对象、经济法律关系、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外资企业法律制度等基本问题。理解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相关财政法律制度。掌握公司法律制度、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票据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

15.知识产权法

本课程3学分,54学时。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通过学习知识产权法课程,使学生对知识产权法的发展概况有个全面了解,并明确知识产权法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及其理论体系;掌握知识产权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使学生系统掌握我国知识产权法的基本理论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培养学生运用知识产权法的理论,根据法律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包括:知识产权法概论、商标及保护制度概述、专利与专利法概述、著作权与著作权法概述、其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等。

16.国际法

本课程3学分,54学时。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使学生了解国际法是国家进行国际交往的行为规范,是国家必须遵守的法律原则和规则。国家只有严格遵守国际法,才能与别国建立和发展友好关系,促进本国与别国的交流与合作,以利于本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科学的建设与发展,更好地保护本国和本国人民在外国的合法权益。在此基础上学习和掌握国际法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并在以后的工作中能运用它们维护我国的权益,服务于我国的现代化建设。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导论、国家、国家领土、海洋法、航空法和外层空间法、国际法上的个人、国际人权法、外交和领事关系法、条约法、国际组织、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等内容。

17.国际私法

本课程3学分,54学时。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使学生通过学习,能全面了解国际私法的原理及学说,并在国际经济流转和民事往来的实践中应用这些理论和法律适用原则。

本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基本掌握国际私法的学说,国际私法的主体,准据法和冲突规范,婚姻家庭、继承,物权,国际合同,侵权行为,国际民事诉讼和仲裁方面的相关内容。

18.形势与政策

本课程2学分,36学时,1-4学期连续开设。

本课程是广东开放大学本科、专科各专业开设的思想政治理论课,重点讲授党的理论创新最新成果,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动实践,是理论武装时效性、释疑解惑针对性、教育引导综合性都很强的一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帮助大学生正确认识新时代国内外形势,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面临的历史性机遇和挑战的核心课程,是第一时间推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引导大学生准确理解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重要渠道。

八、考核说明

(一)课程考核

本专业的课程考核采用“形成性考核”与“终结性考试”相结合方式,两者各占一定比例(具体比例可视课程特点和教学要求而定)。课程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形成性考核:即平时作业。形成性考核形式视课程内容而定,形式包括:课堂讨论(专题讨论)、小组学习(学习记录)、学习心得、小论文、练习题等,以书面或网上作业方式进行,形成性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终结性考试:即期末考试。结合远程教育的教学特点和学习者特点,按照课程教学大纲、教材和考核说明设计考试内容以及试卷的题量、题型、覆盖面和难易程度等;考核手段采用笔试、网上考试或其他适合远程教育教学的手段;考核形式视课程特点采用闭卷或开卷的方式进行。

(二)课程考查

考查采用调查报告、实训报告、小论文等形式。

(三)毕业论文(设计)

参照《广东开放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四)学分互认及免修

学习过程中可采用单科课程学习的方式,修完一门课程,考核合格后可获得广东开放大学发放的课程单科结业证书,课程学分和成绩存入广东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学分可累积,长期有效。

获得同类学科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其他专业人员,如需将本专业作为第二专业学习,可承认同类课程的部分学分,免修相关课程。获得本专业规定的职业资格证书,符合课程认证标准,可认可相关课程学分,具体办法见相关规定。

九、毕业及授予学位

本专业毕业学分为75学分(不含补修课学分)。学生在修业年限内修满规定学分、通过毕业审核,准予毕业并颁发广东开放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本专业设置4门学位课程:合同法、物权法、商法、劳动合同法。根据《广东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试行)》,学生满足学位授予条件,可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学位。

十、教学方案

(一)教学模式

课程教学推行线上线下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

1.线上学习

省校为每门课配备课程责任教师,课程责任教师负责统筹课程教学,组织教学团队人员建设学习资源并发布在网络教学平台上,提供实时和非实时的学习支持服务;教学点为学习者安排课程辅导教师,为学习者提供课程学习指导。学习者根据自己的学习环境与需求,自主安排学习进度,通过个别化自主学习、协作学习、与课程责任教师、辅导教师、同学进行实时或非实时的交流,获得学习帮助。

2.线下学习

教学点根据课程教学情况做好面授课的安排。面授课的内容和形式主要包括课程学习方法指导、解惑答疑、集中讨论、实习、实训活动等。每门课程安排面授课进行重点难点讲解,辅导次数2-4次,可视课程情况,适当增加。

(二)课程学习时间安排

教学周:每门课程教学周不少于9周。

学习时间安排:课程学分为2学分(即36学时),如果教学周9周,则周学时数为4学时;如果教学周12周,则周学时数为3学时。课程学分为3学分(即54学时),如果教学周9周,则周学时数为6学时;以此类推。

(三)教学计划进程表

3 法学本科(专升本)教学计划进程表(广开2021春)

教学计划代码2009010

专业层次

课程性质

课程类型

课程

代码

课程名称

课程学分

总学时

学时分配

建议开设学期

理论

实践

63学

思想政治课一

(6学分

10881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A)

3

54

54

0

2

1088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A)

3

54

54

0

3

思想政治课二(4学分)

10032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2

36

36

0

1

10600

形势与政策

2

36

36

0

1-4

公共基础课

(9学分

10108

大学英语(B)

4

72

72

0

1

10109

计算机应用基础

4

72

48

24

1

10016

广东开放大学学习指引(A)

1

18

18

0

1

专业基础课

12学分

10212

中国法律史

3

54

54

0

1

10779

商法

3

54

36

18

2

10774

物权法

3

54

36

18

3

10069

合同法

3

54

36

18

2

专业核心课

24学分)

10073

劳动合同法

4

72

48

24

2

10075

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法

4

72

48

24

2

10080

社会保障法

4

72

48

24

4

10775

经济法

3

54

36

18

4

10211

知识产权法

3

54

36

18

1

10776

国际法

3

54

36

18

2

10216

国际私法

3

54

36

18

3

综合实践

(8学分

10064

毕业论文

8

144

0

144

5

12学分

专业拓展课

8学

10155

电子商务法

3

54

36

18

3

10777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2

36

27

9

2

10070

集体谈判与集体合同

3

54

36

18

3

10072

劳动关系理论与实务

4

72

48

24

3

10074

劳动心理学

3

54

36

18

2

10082

社会学概论

3

54

36

18

3

10799

社会调查与方法(本)

3

54

36

18

4

10067

个人与团队管理(本)

2

36

27

9

4

10079

人力资源管理

4

72

48

24

2

10084

中国当代政治制度

4

72

72

0

2

10071

经济学基础(本)

3

54

36

18

4

10778

以案说法

2

36

0

36

3

10026

学位外语

0

 

 

 

5

通识课

(2学分

10290

中国的社会与文化

2

36

36

0

3

10291

数学大观

2

36

36

0

3

创新创业课(2学分)

10800

网络创业理论与实践

2

36

18

18

4

10801

大学生创业基础

2

36

18

18

4

10802

大学生创业导论

2

36

18

18

4

补修课(9学分)

30011

法理学#

1

18

18

0

1

30012

宪法#

1

18

18

0

1

30032

法律职业伦理#

4

72

72

0

1

30031

法学概论#

3

54

54

0

1

毕业学分

75(不含补修课学分)

教学计划进程表说明:

1.课程性质:包括必修和选修。

2.总学时:1学分等于18学时。

3.课内教学:课内教学包括视频讲授、辅以必要的面授,主要指课程的系统讲授、重点难点辅导、讲座等。

4.建议开设学期:所有的必修课程首轮开始时必须按照建议开设学期开课,之后实行全年滚动开设。

5.补修课是不具备该专业专科学历或不具备学习该专业相关基础知识的专升本学生必须补修的课程。

6.“★”为学位课程,“#”为补修课程。

7.学位外语课程为学位申请者选考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