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国开学〔2018〕20号),我校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推荐名额
我校根据本校及各县开放教育在籍学生人数以及2018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情况,拟定各教学点可推荐名额(详见附件),我校可推荐名额为5人。
二、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和专科各专业在读学生。截至2018年12月31日,已修满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进入毕业审核阶段的学生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三、推荐、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2019年4月上旬开始 ,市级开大将文件精神及时传达至所辖教学点和学生,严格按文件要求组织教学点开展奖学金申请与初审工作。
1、学生申请。符合奖学金评审条件的学生个人,填写《2018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申请表》(附表),于4月10日前交到学校培训处、团委。
2、校培训处、团委初审:结合文件要求,认真审核学生申请材料。
3、学校评选。学校奖学金评选负责部门对申请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评选后,将候选人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学校审核。
4、2019年4月15日前,由培训处、团委将审核通过的候选人纸质材料统一上报广东开放大学。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2019年4月12日前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逾期申报无效。
1、2018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
2、2018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申请表
详见附表,单面打印一式两份,照片位置要贴上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
3、奖学金候选人成绩单(由学校提供)
成绩单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打印平台打印,需注明已修学分百分比,经办人签名。市级开大复核无误后,加盖学校公章。
4、奖学金候选人入学后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按申请表栏目填写顺序排列。
5、特别优秀候选人事迹介绍和一张近期5寸彩色生活照
从本校的推荐人选中选择1名事迹特别突出的候选人,要求除上述材料外,再提交一份事迹介绍和一张5寸彩色生活照(纸质版和电子版)。
五、以上规定提交的纸质材料中,候选人的个人材料(第2至4项)要按上述序号顺序排列,用新回形针别好(不需订书钉),做到一个候选人一叠材料。
六、联系方式
电话:0751-8760290 QQ :1739898713
电子邮箱:1739898713@qq.com
韶关开放大学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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