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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韶关开放大学2019春季学期优秀学员的通知

来源:本网发表日期:2019-09-12 16:31:00

 

各班主任:

为深入培养并挖掘学生先进典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我校学生积极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以推动良好的学风、校风建设,学校决定在校内开展2019春季学期“优秀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20172018级和2019级春在校就读大专、本科学生

二、评选时间:2019912日——917

三、评选项目:优秀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

四、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 

2.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努力,努力提高利用各种远程教育资源进行自主学习的能力,已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3.学习中善于合作、乐于助人,能够克服工学矛盾,学以致用,在班级中做出显著成绩或在某方面表现突出,有较大影响力。 

(二)优秀班干部的评选条件:

在具备“优秀学生”评选条件基础上,担任班干部至少一学期,热心班集体工作,能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积极带头参与组织学校和班级活动,责任心强,有良好群众基础,能主动为同学服务。

(三)学生会优秀干部的评选条件:

1.政治上、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自觉遵守校规校纪、群众基础好。

2.担任学生会干部工作至少一年以上,自觉履行学生干部的义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活动。组织协调能力较强,获得广大师生一致好评。

五、评选办法和程序: 

1. 班级民主推荐和公示。班主任按班级人数3%的比例推荐优秀学生、优秀班干部,通过班上师生反馈和结合学生实际情况来推选;学生会按现有学生会干部人数的3%的比例推荐优秀学生会干部。原则上每个参评对象只限参评一项。各班主任对名单进行初审,校团委再对推荐名单进行复审,随后,将民主推荐的优秀个人候选人提名的基本情况在校内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全校师生意见。

2.呈报审批。公示通过后后,校团委将优秀个人候选材料上报校党委批示。

3.认定表彰。经校园网公示评选结果,待无异议后,将在新生开学典礼进行表彰,并颁发证书。

六、工作要求:

1.各班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注意推荐对象的代表性。在突出重点、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要注意考虑班级的实际情况。2017级春、2019级春的学生,班主任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推荐。

2. 参评者自行下载评优表格,并填好后交至班主任,请班主任签好意见后在917日前将纸质版推荐表送至校团委处,或电子版发送到 836193361@qq.com

 

                                       校团委       

2019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