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国开学〔2018〕19号)精神,广东开放大学决定开展2018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广东分部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奖励金额
2018年1月和7月国家开放大学本科(专科起点)及专科毕业生,每生奖励1000元。
二、评选条件及程序
评选条件及程序按照《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见附件5)执行。其中,本专业课程平均成绩和综合实践(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作业)成绩均不低于75分。
三、推荐评选名额
韶关开放大学根据《2018年度各市开放大学(电大)可推荐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的名额人数推荐候选人1人。
毕业后一年内或在读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申请条件上,可适当放宽成绩要求,不受名额限制。
(一)独立或作为主要成员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或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区级及以上奖励者。
省部级奖励是指省级党委和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和国家各部委授予的奖励,省级党委或政府所属委、办、厅(局)等部门授予的省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和青年五四奖章等类似奖项也视为省级奖励。
(二)独立或作为主要成员获得大型集团总公司的先进个人、劳动模范或集体荣誉者。
(三)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国家级重点课题或出版原创性的专著者。
四、材料报送
推荐材料提交到韶关开放大学培训处(团委),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逾期报送无效。
推荐优秀毕业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2018年度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
(二)2018年度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
(三)2018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撰写要求见附件4)。
(四)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成绩单(包括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及综合实践环节成绩,由管理学籍的老师提供,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打印。)。
(五)优秀毕业生候选人5寸学习或工作照片一张、1寸彩色证件照一张(贴在推荐表格上),5寸照片背面需注明教学点名称和候选人姓名。
(六)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在读期间或毕业后一年内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文件(纸质推荐表一式两份,其余各一份)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 话:8760290
附件: 1、2018年度各市开大(电大)可推荐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2、2018年度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
3、2018年度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
4、2018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撰写要求
5、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6、粤开大教务〔2018〕XX号-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 家开放大学广东分部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韶关开放大学
2018年11月26日